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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燃煤散烧综合整治“煤改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燃煤散烧综合整治“煤改电”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燃煤散烧综合整治“煤改电”工程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北街与哈达路交汇处西北侧

  联系人:丁  毅   电话:0471-3953186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联大厦10层

  联系人:胡  建  电话:0471-5223624

  E-mail:646879254@qq.com

  四、项目建设概况

  本工程改造范围是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下属村、社区进行改造,包括改造燃煤锅炉房4座,改造农村居民用户4392户,改造大棚耳房、养殖小区21个村,8个街道零星建筑等经营性用房。燃煤锅炉房改造内容:采暖设备热泵及配电工程;农村居民用户改造内容:采暖设备空气源热泵及配电工程;大棚耳房、养殖小区改造内容:采暖设备电取热器及配电工程;零散建筑用房改造内容:采暖设备电取热器及配电工程。

  本项目属于清洁能源替代项目,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节约能源、降低运行成本、改善环境质量,能够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对首府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起到了显著作用。同时,还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将取得很好的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2、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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