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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被保险人签字, 安华农业保险的理赔合法吗?

  新报热线(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汤  军)  “去年,我们这里遭受了几十年未遇的旱灾,在整个夏季最热的40多天里,没有下过一场雨,玉米全部遭灾了,较正常年份减产七成多,农民不但没挣到钱,连成本都没收回来。本指望能通过保险公司挽回一些损失,不成想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中心支公司不但没有按照实际损失进行保险理赔,竟然还在损失审核记录上伪造我们的签字。”3月17日,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跃进马场十四生产连队农民高狄向记者反映。

  3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跃进马场十四生产连队一处玉米加工场地,看到场院里堆积成小山的玉米棒子绝大多数都长得短小,玉米粒不多,也不饱满。高狄说:“去年我家种了200多亩玉米,由于旱灾,收成不好,品质也差,收购商都不愿意收,就算有收购的,价格也非常低。”

  农民朱广双拿出一张《内蒙古自治区中央政策性农作物种植业保险损失核定记录》的照片,指着被保人签名一栏上自己名字对记者说:“这个签名根本不是我写的,是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中心支公司的定损人员伪造的。我家种了50亩玉米,全部受灾,可定损人员不但没去我家地里查勘情况,竟然不等玉米成熟,就伪造了我的签名记录,按照43%受灾面积的31%损失程度进行定损和理赔。我们每亩地种植成本大约是200元,去年种的玉米全部遭灾,他们只按照43%的面积认定遭灾,并且只给认定遭灾面积31%损失程度进行定损和理赔,每亩地得到的保险赔偿只有近40元。”

  罗明全是十四生产连队党支部书记,同时也是协保员。他说:“去年,十四连队旱灾非常严重,可以说是全部耕地受灾,农民损失严重。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中心支公司的定损人员并没有去朱振伟、李丹、朱广双他们几家的任何一块地里去测定,《内蒙古自治区中央政策性农作物种植业保险损失核定记录》上的签名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写的。《内蒙古自治区中央政策性农作物种植业保险索赔申请及现场查勘报告》上是有我的签名,但我签字时都是空白表,我是按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要求签的,而且一次签了很多张,这个事情他们(保险公司)是承认的,我有证据。”罗明全表示,其实他的签名在程序上是不合法的,但他没想到保险公司会造假。

  3月29日下午,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乌兰浩特支公司经理徐宝库得知记者的来意后,拿起手机走出办公室,说是要请示一下上级公司。几分钟后,徐宝库回到办公室,强行查看了记者的采访录音设备:未经允许不能进行采访录音。徐宝库说,高狄等农民是有名的告状人员。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中央政策性农作种植业保险损失核定记录》上的签字造假问题,他按照上级公司领导的指示不能回答记者。有协保员签字和现场查勘人员签字并加盖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中心支公司公章的空白《内蒙古自治区中央政策性农作物种植业保险索赔申请及现场查勘报告》是作废的。至于能否接受记者的采访,他要等上级公司指示后再与记者联系。

  记者注意到,在《内蒙古自治区中央政策性农作物种植业保险索赔申请及现场查勘报告》上有一段非常醒目的特别提示:被保险人应如实提供出险信息,不得发生伪造事故、谎报出险等恶意欺诈索赔行为,若发生恶意欺诈索赔,我公司将不予理赔,且被保险人可能会受到依法处罚。对此,高狄等农民表示,那保险公司伪造被保险人签字,谎报信息,又该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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