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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纪委公布第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办结情况

  文/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惠

  8月3日,内蒙古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该委办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并将分批公布相关地区、单位受理问题办结情况。当天,内蒙古纪委监委公布第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办结情况。

  一.反映阿拉善盟土地收储中心原主任刘怀信有关问题。

  经查,刘怀信(享受副处级待遇)担任阿拉善盟土地收储中心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为子女操办婚宴、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礼品、违规投资入股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设立“小金库”并使用、收受赞助费。刘怀信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2021年7月,刘怀信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反映巴彦塔拉苏木巴兰诺尔嘎查两委干部有关问题。

  经查,2010年,时任赤峰市巴林右旗巴彦塔拉苏木巴兰诺尔嘎查党支部书记巴图毕力格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套取国家危房改造项目补贴款13000元,2015年假借亲属名义,变相套取国家危房改造项目补贴款18732元,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时任巴彦塔拉苏木巴兰诺尔嘎查委员会主任图布新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款12860元;2006~2015年,斯钦牧仁担任巴兰诺尔毛都阿日小组组长期间,在未召开小组村民会议、未向群众公示公开、未建立小组财务账情况下,坐收坐支小组集体土地承包费。

  2021年6月,巴图毕力格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3000元违纪款及巴图毕力格主动上缴的18732元补贴资金上缴国库,涉嫌贪污违法问题,因已过追诉期不予移送;图布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2860元违纪款上缴国库;斯钦牧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反映集宁区房产物业管理局未能对集宁区房地产领域进行有效监管,导致471套商品房“一房多卖”问题。

  经查,2014~2018年,新泰小区、塞上江南、恩和世纪广场、前进名苑、时代佳欣商住、天成印象6个房地产项目共471套房屋“一房多卖”,集宁区房产物业管理局房产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在房地产市场监管过程中未能对“一房多卖”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时任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乌云巴特尔、一队队长安建军、二队队长张子兵监管不力,分管副局长师国兴未尽到分管责任,时任房产物业管理局局长李晓林管理不到位未尽到领导职责。

  2021年6月,师国兴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张子兵、安建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李晓林、乌云巴特尔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截至目前,此问题已彻底解决470套房屋,剩余1套未解决,因购房人不同意开发企业退还购房款,坚持要求企业交付房屋,但该开发企业现无空白房源给付,且该企业法人及总经理已被公安机关拘留,企业处于无负责人状态,正在积极协商解决中。

  四.反映察右后旗阿麻忽洞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格日勒图、嘎查委员会原委员敖拉涉嫌共同贪污问题。

  经查,2020年5月,格日勒图、敖拉两人在协助二广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安业至白音察干项目征拆补偿一事中,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列草牧场面积和增加应享受人口的方式共同侵吞征地补偿款85443元,其中16840元用于支付2019年慰问牧民面粉和砖茶款以及征地租车交通费等村务支出,剩余67064元由其二人分配。

  2021年6月,上述二人因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涉嫌共同贪污犯罪,格日勒图被开除党籍、敖拉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二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白音察干镇人民政府已对以上涉案补偿款按补偿标准依规依法重新发放至牧民手中。

  五.反映临河区政府在实施街道延伸工程征收房屋时拆迁户安置款未结清的问题。

  经查,2007年临河区在实施新华东街道路延伸工程项目中征收了八一乡红星村170户村民房屋,为安置拆迁户,临河区政府规划建设2栋农民安置住宅楼,并约定回迁房和门店价格为915元/平方米,其中15户回迁户预交了住宅楼定金。2009年临河区政府经研究决定停建该回迁安置房,并对回迁户预定的门店和回迁房按照400元/平方米的差价进行补偿,回迁户不同意该方案。2010年7月,经临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八一乡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形成《关于处理红星村石银柱等15户拆迁户遗留问题的意见》,决定将已交预定金的15户村民安置到由巴彦淖尔市兴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祥和家园,回迁户仍享受过去约定的915元/平方米价格,并于2010年底全部安置到位。2016年临河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安置15户回迁户所需资金由临河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共同承担,2016年12月~2018年8月先后4次向开发商兴和房地产公司支付资金415万元,尚欠70万元安置款。

  经核查组督促,临河区政府于2021年7月5日将剩余70万元尾款通过八一乡政府拨付给了巴彦淖尔市兴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六.反映杭锦后旗双庙镇尖子地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利文有关问题。

  经查,2012年6月~2014年8月,时任杭锦后旗双庙镇尖子地村村长张利文违规领取已经去世的村民侯某某、陈某某、赵某某3人高龄补贴款共计5100元;2009~2014年,张利文分别使用自己、父亲、妻子、女儿、儿子的名字套取低保补助金21616元,全部打入张利文个人“一卡通”账户用于账外村内慰问费、招待费等支出。反映张利文利用自己亲戚张某某名字侵占本村社员田某某等人低保的问题、用村集体经济修建自家门前道路等4个问题均不属实。

  2021年7月,张利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267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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