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开始,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先后在赛罕区、回民区开设了3家运动服饰经销实体店,店铺所处地理位置优越,人流量较大,主要销售知名运动品牌服饰。2021年7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接到有关“李某某销售假冒运动知名品牌服饰”的线索,经过向品牌服饰公司核实,警方发现李某某和其所经营的3家实体店均未获得过相应授权及许可。在摸清梳理出该3家销售假冒运动知名品牌服饰店的组织结构,仓储位置、营业时间及人员活动规律后,环食药侦专案组组织警力30余名,分为4组,同时收网,将3家销售假冒运动知名品牌服饰店同时查封,现场查货假冒运动知名品牌服饰半袖、短裤、长裤、外套、帽子及鞋等商品近5900件,涉案金额约521万元。同时,回民区公安分局环食药侦大队在中山西路一大型商场内查明一摊位老板荣某某从广州、福建等地大量进购假冒注册的两种知名品牌商标的服饰、鞋,涉案金额为7303814.81元。
2021年年底,回民区公安分局环食药侦大队持续发力,在相关部门协助下,在犯罪嫌疑人李某春的门店和仓库内共查获假冒奔驰、奥迪、大众车的刹车线224个,刹车片928套,刹车片34个,涉案价值88万余元。另外,警方还在犯罪嫌疑人翁某某开设的阿玛尼专柜查获假冒手表109块、阿玛尼饰品2个,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