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强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下发。规定从严格规范作息时间、严格规范教学管理、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管理、严格规范考试评价、严格落实监督问责等几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切实促进教育公平,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切实维护教学秩序,切实净化教育生态。
4月20日,2018年度全区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视频会议举行。会议对中小学不规范办学行为进行了梳理和分析,要求全区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把基础教育办好,让孩子们在中国梦开始的地方茁壮成长。
不按照规定规范作息时间?
校长将被全区通报
4月16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推迟全区中小学生到校时间的通知》,要求全区中小学生到校时间调整为小学不得早于8:00,初中不得早于7:50,高中不得早于7:30。高寒地区中小学校可根据季节、气候变化情况适当调整到校、离校时间。
按照要求,全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含民办校)制定调整作息时间的工作方案,各学校要及时重新调整作息时间,并加强家校配合,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睡眠时间。
通知发出后,我区中小学校迅速反应,及时调整作息时间。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中学于4月18日起执行调整后的新作息时间,校方表示,虽然学生到校时间比以前有所延后,但是课程安排并未受到影响。以前早上8点开始上第一节课,现在8点20分上第一节课;原来一节课的上课时间为45分钟,给学生预留了练字和整理的时间,现在变成40分钟,相当于将练字和整理的时间减少了。教学工作并不受影响。该校一位初三年级学生家长告诉记者:“推后上学时间挺好,孩子每天能多睡半小时。以前孩子都是早上6点10分就起床了,现在6点40分起床就行。”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执行调整后的学生到校时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自治区教育厅也将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于在调查中不按照规定落实的校长在全区进行通报,对监管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在职教师组织和参加有偿补课?
严重者取消其教师资格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半小时内,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一二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1.5小时以内,初三和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2小时;高三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3小时。家校配合,切实保证学生的充足睡眠。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要严肃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课外代课或隐形代课现象。将继续严肃治理乱补课、乱办班行为,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和参加有偿补课。对于严重违规的教师,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教师资格。
呼和浩特市先锋路小学教师康艳波说:“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对净化教师队伍、树立教师形象非常关键。”一位学生家长表示:“解决‘上课不讲下课讲,校内不讲培训机构讲’问题需要强有力的监管,期待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把有关规定实实在在落下来。”
此外,全区中小学校要加强课后服务。要求各地要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对完成教学任务的小学低年级学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探索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课后服务形式。学校要坚持活动育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补课行为。
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招生?
严格禁止
为切实促进教育公平,自治区教育厅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管理,要求各盟市统筹制定行政区内小学、初中、高中(包括民办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60%,对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实行计划倾斜。各盟市要明确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的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未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严禁跨盟市招生。
对于中小学校考试评价及中高考信息管理方面,自治区教育厅将进行严格规范。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学科考试。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盟市、旗县教育部门除统一组织中考外,不得组织其他形式的统考统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初中和高中学校进行中考、高考表彰鼓励。坚决制止对中高考成绩进行各种炒作。呼和浩特市一位中学生家长对此特别赞同,他说:“每个孩子都有各自的长处,学习成绩不能成为评价孩子的唯一标准。”
此外,各盟市要严格控制班额,确保2018年实现中小学校起始年级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对其他年级存在的66人以上超大班额要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消除。还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肃招生纪律。
如何贯彻落实?
形成持续管理查处肃纪整改工作机制
为保证各项规定能严格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将规范办学行为纳入对盟市领导班子教育工作实绩考核体系,要求各盟市、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并完善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同时要求严格规范教师行为。
自治区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白利钧表示,规范办学行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教育系统、社会和家长共同努力,持之以恒、综合治理。还需要严加监管,从严正风肃纪,形成统一行动的高压态势。在思想认识上要强化责任担当,对照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积极主动自查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在工作要求上坚持“零容忍”,对教育行政部门、校外培训机构和学校的违规行为,必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责任上要压实,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他指出,下一步将及时跟进巡查、督查,层层传导,形成持续的管理、查处、肃纪、整改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