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贯彻实施统计法、发挥统计作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可信的主要措施,本部门承担的统计数据指标的主要类别和数量情况,特别是经济发展主要目标、民生主要指标统计核算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建议;统计体制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的情况,统计工作在助力推进三大攻坚战方面的情况,统计调查项目及制度方法科学设置、统计在机构协作和信息共享方面的情况;统计数据质量和源头数据的情况,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落实统计调查任务方面的情况;各级政府依法设置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保障统计工作的情况,统计监督职能发挥情况,统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监测评价作用,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法本身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和相关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牢牢把握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要着力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科技再造统计流程,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全力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紧紧抓住影响法律实施的关键问题、制约统计工作的重点问题、危害数据质量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补齐普法、执法工作中的短板,加强法律实施薄弱环节建设,推进统计法全面深入实施。
期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组对赤峰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贯彻实施统计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呼和浩特市、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辖区内贯彻实施统计法的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