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分级监管办法》确定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开办、基础设施、营业服务、投递服务、寄递后服务、收寄验视制度执行情况、实名制执行情况、监控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等网点服务和安全管理考核要素。并根据考核结果,将邮政普遍服务营业网点划分为四个级别,进行差异化监管:一级网点以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主;二级网点以企业自律、盟市邮政管理局不定期抽查和社会监督的方式实施监管;三级网点以邮政企业重点监督、盟市邮政管理局抽查的方式实施监管;四级网点要求邮政企业将此类网点纳入自身重点检查范围自查自纠,盟市邮政管理局将此类网点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相关网点存在主要问题实施挂牌销号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