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巧合的是,《意见》实施的当天,陕西杨凌南火车站的一位男性乘客在列车已经停止检票关闭闸机的情况下,对劝阻他的乘务人员进行辱骂并将其推倒在地,翻越护栏进入进站通道。最终,这名乘客成为《意见》实施后陕西首个被纳入“铁路失信人黑名单”的乘客,在180天内被禁止乘坐火车。
严惩失信行为,既是对失信者的惩罚,也是对守信者的保护。近年来,肆意扰乱乘车秩序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为了等家人而扒高铁车门的,有在明令禁烟的动车组上吸烟的,还有打电话投诉高铁超载超速的……之所以会发生这种行为,除了个人素质的原因外,缺少惩罚机制也是原因之一。从这一角度上说,《意见》的实施可谓是顺应民意之举。
古语云“民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商无信不兴”。当今社会,诚信可以视为衡量公民的第二“身份证”。《意见》发布和实施之后,铁路部门不仅会对扰乱乘车秩序的行为作出惩罚,还将通过全国信息共享平台获取失信人员名单,对其他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人进行限乘,加快推动信用惩戒体系建设。
当然,《意见》的实施只是一个开始,我们期待行为征信能够更广泛地应用到更多的公共场所,将碎片化的惩戒失信制度串成线、连成面、织成网,形成体系化;同时也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界定违规的“边界线”,让违法者无空可钻,让执法者有标可循,避免因为惩戒失当,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征信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正面的教育和引导,也离不开惩戒机制的倒逼。唯有双向发力、双管齐下,不断健全和完善失信惩戒体系,让失信惩戒机制真正科学和管用,才能逐渐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