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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掌握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权

  □袁宝年

  今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党的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主要原则、主要任务、机构职责、队伍建设等,把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传统、要求、政策等细化成具体的规定,并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制度机制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了“三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新时代农村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实现乡村振兴,同样关键在党。党管农村工作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基本前提。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写在自己的旗帜上,矢志不渝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最终要落实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

  《条例》贯穿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切实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明确提出“把农民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作为制定党的农村政策的依据”,并着眼于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出了一系列任务要求,把许多惠民生、解民忧的大政方针固定下来、长期坚持,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把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团结一心、奋勇前进。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要把《条例》的要求贯彻好、落实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始终牢牢掌握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权,将党管农村工作要求贯穿到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全过程,始终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引领发展、培育人才、乡风塑造、生态维护等诸多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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