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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码法律服务 护航复工复产

  编者按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复工复产成为当下工作重心之一。合同履行困难、流动资金不足、房租压力大、职工情绪复杂……解决这些问题,依法而为是唯一有效的应对办法。我们将在采访中发现的企业复工复产典型问题进行了归纳,并请法律专业人士解疑释惑,以飨读者。

  □本报记者  帅政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我区各地都吹响了复工复产“集结号”。不少企业在复工复产的过程中遇到了各类法律问题,如劳动争议、房屋租赁纠纷、合同履行纠纷等。为保障我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工商联和自治区总工会等单位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深入分析企业的法律需求,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开通复工复产专线 

  帮助解决法律难题

  自治区司法厅积极发挥信息化优势,在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热线平台,开通了“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专区(线),组织公司、金融、劳动、民商事、刑事等专业领域骨干律师,为企业提供“7×24”高效权威法律服务,确保线上服务不打烊。

  我区某灯具企业与某外地企业签订了灯展承揽合同。受疫情防控影响,灯组制作和安装工作自2020年1月28日停工,当时灯组制作和安装已完成50%,外地企业已支付30%的灯组制作款。由于灯具企业在灯展前难以复工并按约定完成灯组制作安装,外地灯展也因疫情影响难以举办,灯具企业与外地企业就灯组制作款支付问题产生争议。

  12348复工专线律师接到灯企负责人的咨询后,立即连线企业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基本情况和双方争议焦点,并请平台组织律师对不可抗力相关法律规定及适用问题进行研究。经认真研究合同法相关规定,全国人大、最高法的指导意见,以及非典期间类似案例等,律师提出,根据疫情防控措施对本案合同履行产生的影响,在本案中疫情防控措施构成不可抗力,灯企对于其难以继续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情形,应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及时通知外地企业,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对于已完成的灯组制作安装费用,外地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价款。此外,律师还协助该灯具企业起草了相关法律函件,并积极参与合同双方协商沟通,通过释法明理,最终促成该灯具企业与外地企业达成协议解除合同,外地企业按实际工程量支付灯组制作安装款。

  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柴勇生介绍,自专线开通以来,每天都有20通左右的电话咨询复工复产相关法律事宜,值班律师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也做好咨询者的疏导说服工作,引导咨询者依法理性维权。

  此外,自治区司法厅还出台指导意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法律帮扶,协调志愿律师团队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化解中小微企业债务风险。对中小微企业合同履行期与疫情防控期间重合的,协商为其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并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欠付民营中小微企业账款的情况,按照自治区政府相关规定积极协调有序、提前偿还欠款,避免出现因拖欠账款导致民营中小微企业无法维系生存的情形。

  律师公益服务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在我区企业复工复产刚开始的时候,自治区工商联就积极组织业内资深律师,成立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律师公益服务团”。这些律师在处理解决租赁合同、劳动用工、民商事纠纷、企业风控、公司治理、资本信托等方面经验十分丰富,他们专门为会员企业在疫情期间遇到的诉讼和日常问题咨询提供法律支持和指导。自治区工商联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律师公益服务团副团长、内蒙古北梁律师事务所主任宋孝彬组织本所数名律师,承担起疫情期间的法律咨询等各项法律服务。特别是疫情好转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宋孝彬律师接受我区某科技公司的委托,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法律纠纷,通过法院出具调解书的方式,了结了这起因为疫情而引发的诉讼案件,并在促成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的形势下,使得企业与企业间互相理解,互帮互助,从而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

  律师公益服务团副主任李晓梅告诉记者,一般概念上的公益法律服务可能更关注的是老人、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但是,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个特别的挑战。企业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困难时期,也需要公益法律服务,因为如果没有了企业,劳动者的权益也就不能得到保障。律师公益服务团组建以来,律师团成员以电话、短信、互联网、微信等形式,为民营企业提供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近60多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和问题,受到民营企业的普遍好评。

  除了组建公益律师团,自治区工商联还发挥自治区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和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作用,积极受理内蒙古阿儿含只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天晴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坤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法律维权事宜,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贡献力量。

  制定法律指引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为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妥善应对和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自治区总工会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合法权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梳理了20条相关法律指引,引导企业、职工依法合理解决疫情期间劳动用工问题。

  指引涉及因履职感染新冠肺炎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工伤认定、新冠肺炎患者或疑似病人隔离期间工资如何发放以及受疫情影响企业用工问题如何解决等诸多方面,全面具体,针对性强。同时,自治区总工会推出“无接触”式法律服务,在微信公众号连续推出六期职工普法H5讲堂,分别从防疫、复工、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共克时艰等方面详细解读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及劳动用工方面新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据了解,我区多地工会还创新形式,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向广大职工群众普及“防疫抗疫”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开设法治专栏,向企业、职工普及疫情防控、劳动关系认定、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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