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实现由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我区应处理和解决好以下8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标第二个一百年目标,谋划“十四五”期间的各项工作。应从农村牧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做好统筹设计,特别要做好涉及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组织、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乡村治理等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为建设和发展现代化农村牧区全面夯实制度基础。二是在扎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同时,强弱项、补短板,推进农村牧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全面发展。重点抓好农村牧区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带动乡村全面振兴。三是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内蒙古特色的均衡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我区地域辽阔,地区间自然条件和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性大,要立足各地特有的经济、社会、历史和文化,统筹东、中、西和农、牧区,形成均衡发展的乡村振兴新格局。四是扎实推进创新发展新理念,依靠创新引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生产技术创新为核心,特别要以农作物与家畜新品种培育以及农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为重点,同时兼顾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在农村牧区发展中的应用和乡村体制、机制、组织、管理等领域的创新,促进形成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率。五是积极探讨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产业转换路径,实现绿色发展。应积极发展农村牧区文旅产业,增加农牧民就业机会,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六是加快发展农村牧区的二三产业,实现乡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特别要注重农村牧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品牌的建立和深加工产业的发展,发展和振兴乡村经济,为实现农牧业全面升级、农村牧区全面进步和农牧民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七是尽早破除城乡壁垒,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走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特别要注重建立“多中心带动、多层次联动、多节点互动”的城镇发展新格局,发挥“镇”在资源和市场聚集以及有效联接城乡方面的优势,推动城乡同步实现现代化。八是因地制宜地探讨和完善乡村有效治理的途径,保持和促进农村牧区和谐稳定,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