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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全力推进首府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访呼和浩特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葛智敏
  □本报记者  郑学良

  9月23日,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这是自治区党委在“十四五”开新局谱新篇的新阶段召开的一次民族工作会议。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了当前党的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系统阐释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对扎实推进新形势下全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如何领会理解并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记者专访了呼和浩特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葛智敏。

  葛智敏表示,全市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的部署要求上来,全力以赴抓好学习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走在前、作表率,不断推进首府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青城·草原都市”汇聚更强大的力量。

  一是要深刻领会核心要义,进一步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一个多民族国家要实现团结统一是不可想象的。只要我们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任何人任何政治势力可以挑拨我们的民族关系,我们的民族团结统一在政治上就有充分保障。实践充分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我们要把深刻领会、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国之大者”始终放在心上,切实筑牢民族工作的政治根基。

  二是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深入持久地开展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对扎实推进新形势下全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认真学习和宣传此次会议精神,对于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员干部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不断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提高把握民族问题发展规律的能力意义重大。我们要借助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利时机,结合呼和浩特市第38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掀起学习和宣传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的热潮。充分利用全市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好县处级以上干部的学习,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领导干部的模范表率作用引领带动全市干部职工做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统战、民族系统干部要主动跟进,同步做好学习,完整、全面、准确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力求吃透精神,把握实质、领悟内涵。不仅从事统战、民族工作的干部要学,从事其他工作的干部也要学习;不仅干部要学习,群众也要学习。同时,要通过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小视频等新媒体手段,以多元化的形式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大力宣传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史,宣传各民族对祖国历史发展作出的贡献,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营造人人关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人人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尽职尽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要全面落实重点任务,扎实推进首府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两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找准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着力点,推进思想文化认同,构建同心向党的工作合力,防范化解民族领域各类风险,为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发挥应有的作用。

  要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在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上下功夫。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认识和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工作要求,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市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

  要不断增进文化认同。着力在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上下功夫,结合首府实际,借助党史学习教育的开展,在“四史”宣传教育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导干部群众树牢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树牢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营造“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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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积极构建民族工作新格局。让更多的人了解民族工作,关心民族工作,支持民族工作。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创新谋划新思路新举措,建立健全民族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完善会商研判、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机制,通过协调联动、加强培训、压实责任等方式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切实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合力,以务实的工作措施,全面推动首府民族工作迈上新台阶。

  要着力提升治理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在基层落实落地,把民族工作融入乡村振兴、营商环境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各项重点工作之中。加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系和走访,深入了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全市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牢牢守住意识形态的主阵地,对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露头就打、持续肃清。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依法保障全市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切实把各民族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真正形成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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