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等5部 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批准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由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