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2021年第四批自治区诚信典型名单公示

  本报10月17日讯  (记者  李永桃)近日,自治区发改委公示了2021年第四批自治区诚信典型名单。内蒙古蒙恩乳业有限公司等55家企业被评为诚信示范企业,牙克石龙华商贸有限公司温州城服饰百货购物广场等45家企业被评为诚信达标企业。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要求,诚信达标企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企业递交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诚信经营,在“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公开作出信用承诺,并能积极参与信用建设工作;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予“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被税务机关认定为A级信用纳税人等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诚信示范企业。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新闻·广告
   第04版:国内新闻·广告
   第05版:论道
   第06版:首府
   第08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家园
扬长避短 培优增效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贴心服务温暖了居民的心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理论研讨会召开
30余名外国人士参观我区党史纪念场所
首届健康中国促进行动暨 年度指数发布大会在呼和浩特市举办
我区一案例入选生物多样性保护 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21年第四批自治区诚信典型名单公示
扎煤公司多措并举力解电厂燃“煤”之急
2021年全区就业创业推进会暨 秋季招聘会启动
我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
碾草湾村: 芝麻开花节节高
产业发展转型 草原底色更浓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个人信息保护主题日活动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