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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卖房子虚假宣传, 违法!

  2021年6月17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在房地产销售市场专项检查中发现,某房地产公司在销售楼盘时,销售大厅的沙盘区楼栋模型上摆放有“售罄”“热销”标识,随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该房地产公司标识“售罄”的18栋住宅,并未全部售完,还有22套住宅未售。经询问了解,当事人在未售完的住宅模型上摆放“售罄”标识,是因标注“售罄”的18栋住宅可售房源不多,并且楼层位置不好,想通过标注“售罄”的方式,让购房群众认识到项目销售火热,促进标注“热销”的3栋住宅销售。

  执法机关认定,当事人在楼盘未销售完的情况下,擅自宣传“售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经营者对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行为。办案单位依法对当事人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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