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时节,北疆大地宁静祥和,内蒙古的山川、湖泊、草原、森林披上银装,等待着万物复苏的春天。
内蒙古地处祖国正北方,横跨“三北”、临近京津,地理位置特殊、生态地位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区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印发《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系统谋划“十四五”期间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治理工作,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水平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黄河流域内蒙古段是自治区重要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地区、重要经济带和经济主要增长极,也是人口主要集聚区、特色农业的种植区和工业的重点承载区,腾格里、乌兰布和、库布其等五大沙漠在此交汇。
保卫母亲河、保护沿黄生态,责任如山,使命艰巨。
——我区完成沿黄7盟市4005.1平方公里范围内无人机航测和人工踏查;
——1-11月,黄河流域35个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74.2%,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黄河干流9个考核断面水质全部为Ⅱ类;
——开展黄河干支流沿岸3公里范围内工矿企业、尾矿库以及沿黄盟市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共发现问题233个,已完成整改229个;
——深入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115个固体废物倾倒问题全部整治到位……
这份稳稳的成绩单,展示出自治区保护黄河流域内蒙古段生态环境的决心和毅力,也为我区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增添了一抹亮色。
近日,随着气温逐渐降低,乌梁素海湿地迎来鸿雁、赤麻鸭等大批候鸟,呈现“飞鸟翔集、千鸣百啭”的景象,让寒冷静默的湖面增添生机。
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是内蒙古的三大淡水湖,它们就像三颗明珠镶嵌在这片土地上,是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经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一湖两海”,水质改善,湿地生态逐渐恢复,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今年,自治区指导帮助有关盟市科学编制呼伦湖、岱海、乌梁素海“十四五”治理规划(方案),制定印发《“一湖两海”等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推进方案》,建立健全调度督导工作机制,确保“一湖两海”治理工作逐渐走深走实,让“草原明珠”更加明亮璀璨。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今年,内蒙古在圆满完成阶段性目标的基础上,继续下大力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了碧空如洗,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全区推进实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10家、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14家,“散乱污”企业整治173家;
全区完成燃煤散烧整治11.56万户,包头市成功列入国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城市范围;
强化秸秆焚烧管控,今年春耕、秋收期间,全区共观测到秸秆焚烧火点2524个,较2020年减少10026个;
1—11月,全区优良天数比例88.7%,PM2.5平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8%。
为了绿水清波,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推进地表水优良水体保护和不达标水体整治,定期开展全区断面水质监测和通报预警,发现问题督促有关盟市第一时间整改;
着力强化水污染源头防控,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现阶段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封堵及停排入河排污口149个;
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完成全区148个旗县级以上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基本建成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数据库;
1-11月,全区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64.2%,劣Ⅴ类水体比例5%,45个在用地市级水源地水质优良率82.2%。
为了百姓安康,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控,完成10.5万亩耕地安全利用任务、1.29万亩耕地严格管控任务和6个盟市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初步排查及溯源分析工作;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将139个建设用地地块纳入土壤污染优先管控名录、407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严格危险废物管理,加强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重点部位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利用数字信息化手段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严格监管。
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绿色发展向“高”而行。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是我区坚持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实际行动,也为“十四五”时期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奋进新征程,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勇毅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