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该《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区迈入地下水依法严格管理的新阶段。
就下一步如何落实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自治区水利厅将从5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两部条例落实见效。这5方面分别是: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严格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强化地下水分区管控,配合水利部完成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开展全区禁采区、限采区划定工作。突出农业用水管控这个重点,逐步建立水电联管机制。强化地下水取用水监管,进一步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推进信息化监督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