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荣禧、廉素、张院忠、和彦苓及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党组副书记林少春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建议议程:审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议案(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审查批准《包头市供热条例》《包头市养犬管理条例》《通辽市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条例》《巴彦淖尔市阴山岩画保护条例》;审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稿)》;审议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及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表决议案办法等草案;审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审议自治区政府关于202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议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