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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

发挥“交汇枢纽”优势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郝雪莲  通讯员  宋晓敏

  近日,2021年度自治区高质量发展重点企业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将一批主要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的显示屏成品内销至国内著名手机制造商。随着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推进,企业内销诉求更为强烈。为适应这一需求,海关自2020年7月开始允许进料料件内销按季度集中申报,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大大减少了加工贸易企业办理内销的次数,也提升了企业办理内销的整体效率。

  “按季度申报进料料件内销,省去了加工贸易产品内销频繁报关的人力成本和资金占用,为我们内销开拓国内市场带来了很大便利。”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关务部部长洪亮说。

  为帮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鄂尔多斯海关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多次赴辖区加工贸易企业开展调研、宣讲,针对加工贸易企业的不同发展需求,建立“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精准帮扶机制,设立加工贸易内销咨询窗口,叠加高级认证企业管理措施和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助力辖区加工贸易企业快速发展。2021年,鄂尔多斯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值34.80亿元,占自治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值的51.1%。

  根据海关总署2021年第121号公告,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企业按季度申报补缴税款时还应补缴缓税利息,这一政策免除了这部分利息,能够切实为企业降低成本。”鄂尔多斯海关综合业务科科长周晓剑介绍说。

  “2021年我们加工贸易内销货物的内销额约1亿元,今年有了免征缓税利息这个政策,预计可节约成本3万元。”洪亮表示。

  除一般加工贸易企业外,针对综合保税区内保税加工企业,鄂尔多斯海关同样打出了一套政策“组合拳”。指导综合保税区内加工贸易企业用好“提前申报”“两步申报”“区港联动”“先出区后报关”等改革政策,畅享高效便捷的通关环境;深化“四自一简”监管改革,实现账册备案自动审核、即备即用,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定核销周期、自主办理账册核销手续,充分享受守法经营带来的便利;依托“互联网+海关”办事平台,实现综保区加工贸易业务“网上办、当日办、专岗办”,切实打通惠企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辖区内3家保税加工企业开展LED驱动控制板、超声避障模块等机电产品零件的来料加工,产业集聚效应开始凸显,为综合保税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供能。2021年,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加工贸易进出口额达16.83亿元,同比增长3.5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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