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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营商沃土 涵养“清新空气”

  □郝佳丽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生命之氧,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需要格外呵护和倍加珍惜。

  2020年1月1日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营商环境制定的行政法规,对加快营造稳定、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法治“软环境”。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组成部门,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使命,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无旁贷。近年来,我区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区通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支笔签字,一枚公章审批”“只跑一次”……为企业和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公安机关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再升级,做到不跑腿也能办成事。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威胁金融安全、破坏市场秩序、侵害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坚决打击、严惩不贷;要转变思想观念,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渠道,切实打造一支让企业群众满意、党委和政府放心的公安队伍;要深化常态化法治宣传,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员工普法教育,弥补法律知识短板。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任重而道远。只有紧盯难点不放过、针对短板再补课、聚焦问题再攻坚,以刀刃向内的态度和决心,才能真正涵养出营商环境的“清新空气”,将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以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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