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志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数字经济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动实践,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之举。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扎实做好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到条例当中。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双组长”工作机制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立法效率、加快立法进程,在更好实施数字中国战略中推动内蒙古实现新的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