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这场优环境强信心、抓招商谋发展的新春第一会,为营造加快发展、大抓发展的氛围,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聚焦聚力招商引资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凝聚了奋进的力量。
营商环境是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营商环境越优,企业发展就越充满活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前景就愈发光明。而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的基础,优化营商环境,就要积极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只有在法治环境下,才能形成维护公平竞争的规则和秩序,保障各种经济活动顺利进行。
近年来,内蒙古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依法保护企业各项合法权益,以更有力的法治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然而,“优”无止境,必须筑牢法治根基,加强法治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就必须打破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空间。依靠法治破除不必要的限制和隐性壁垒,在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上下功夫。只有这样,市场主体才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维护信用关系,经济活动才能顺利进行。
保护市场主体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棋眼”。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同时,要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法规体系,促进法治体系不断完善、环环相扣、协同推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每个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让经营者放开手脚、减负前行,不断提振兴业信心,促进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