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长长的睫毛和大大的眼睛,当我安静的目光与你不期而遇时,你瞬间就会读懂我的善良与温驯。我胆子小,喜欢藏在向阳的、有浓密茅草丛的山坡安静地享受阳光和食物,也喜欢在森林边缘和山地草原奔跑,人们称我“丛林精灵”。
在古代,我被视为神物,有角仙、斑龙、茸客等雅称,尤其“角仙”这个称呼备受人们喜爱。我的角每年脱落一次,被视为生命的循环与回归,于是我就成为长寿的象征,在神话故事中是长寿神的坐骑。
在古代,我不仅是婚姻的“符号”,还是美丽的代名词。雌雄鹿成双,代表婚姻,“丽”的象形字像2张鹿皮,古人嫁娶时,男方要送女方2张鹿皮作为聘礼,寓意迎娶美丽的姑娘。《通鉴外纪》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后人称夫妻为伉俪,俪皮就是鹿皮。
除此之外,人们还将我视为地位的象征,再加上“鹿”与“禄”谐音,在中国古代的青铜器中,关于我的雕塑不仅是吉祥动物,也是王权的象征,因此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我始终占有一席之地。
战国时期,工匠把我恬静卧在草地上的形象用青铜定格为艺术品。我四肢蜷曲在肚子下面,竖着耳朵、直着脖子望向远方,这个姿势让我感觉既舒适又惬意。肥硕的臀部不仅让我显得更可爱,而且也说明我生活的地方水草丰美,吃喝不愁。肚子细瘦,是我经常奔跑锻炼的结果。
成为艺术品的我颇受主人宠爱,但我生活的年代战乱频繁,突然有一天,在一片混乱与嘈杂声中,我被埋在了地下。原以为这只是暂时躲藏,不料再见天日时已经物是人非,听人们说,我竟然被埋了2000多年,大家称发现我的地方为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速机沟村。从大家的谈论中我逐渐了解到,他们口中的准格尔旗在商周时期是北方游牧部落生活的地方。战国初期,韩、赵、魏三家分晋,准格尔旗部分地区属魏国上郡辖区,秦国打败魏国后,魏国割让土地求和,其中包括准格尔旗地区。秦国国君秦昭襄王修筑长城时,匈奴进入鄂尔多斯高原。匈奴擅长游牧狩猎,我和我的家族成员便是他们的目标之一,他们把我和其他伙伴的形象打造成各种饰品,体现他们的生活情景,成为中国古代北方游牧部族智慧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