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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拟对以下资产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拍卖等,具体情况如下:

  1.通辽市新天地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4年5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2,120.62万元(最终债权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该债权由内蒙古优车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宁亚清、滕仁杰、牛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滕小巍(曾用名:滕晓巍)持有的位于科尔沁办事处五委振兴商业村购物中心面积为2919.5平方米的商业房产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以宁亚清、牛森分别持有的通辽市新天地商贸有限公司94%和6%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2.通辽市天一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4年5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3,118.07万元(最终债权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该债权由王银花、韩建君、韩永林、韩柏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韩建君持有的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东郊办事处三委1#楼1-3层1室面积为1491.39平方米的办公房产所有权及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东郊一委面积为6224.65平方米商业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3.阿拉善盟海亮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4年5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9,908.30万元(最终债权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该债权原借款合同签订时由刘海亮、白慧娟、刘海朋、王洋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阿拉善盟海亮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位于巴彦浩特镇土尔扈特北路社区北环路北侧面积为60000平方米的商服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4.赤峰恒展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包,截至2024年5月31日,该债权资产包总额为3,774.76万元(最终债权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均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5.内蒙古尚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包,截至基准日2024年5月31日,该债权资产包总额为18,493.52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等地区。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

  序号1-5项目联系人:乔先生 肖先生

  电话:0471-5618240 0471-5618242

  电子邮件:qiaotianqin@cinda.com.cn

  xiaoyao@cinda.com.cn

  6.内蒙古天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4年5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4,435.19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由贾贵忠、石岚、徐天威、徐天力、杜秋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内蒙古北方药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259号北方药都综合园区东4号、东6号楼的2栋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面积合计4004.96平方米。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序号6项目联系人:乔先生 楠先生

  电话:0471-5618240 0471-5618246

  电子邮件:qiaotianqin@cinda.com.cn

  nanding@cinda.com.cn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资金实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具备相应条件,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资产有关详细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均与项目公告有效期相同,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分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商业9号楼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71-5618229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baojianmei@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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