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旅游广电局怠于履行‘金界壕’监督管理职责案公开听证会现在开始……”近日,一场针对“金界壕”遗址保护的检察听证会在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乌兰察布苏木恩格尔宝拉格嘎查辖区内的“金界壕”遗址召开。
“金界壕”又称“金长城”,是中国古代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1年6月被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金界壕”在正镶白旗段共穿过伊和淖尔苏木至乌兰察布苏木的4个嘎查,属“金界壕”主线,全长66.327公里,因自然因素等多种原因,目前墙体仅存2.227公里。
今年3月,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按照《锡林郭勒盟长城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先后2次深入“金界壕”遗址现场勘察,发现部分界壕的墙体上和保护范围内架设了数根电线杆,且遗址现存状态与《锡林郭勒盟金界壕保护规划大纲(2018年—2032年)》不符,存在应保未保情况,行政职能部门开展巡查保护工作也不到位。针对上述问题,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对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于今年4月初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对“金界壕”遗址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依法整改,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和安全巡护工作。
为促进案件尽快处理,该院决定召开现场听证会。会前,听证人员通过检察机关在现场勘察中拍摄的影像资料,了解“金界壕”遗址整改前的问题,又查看了遗址整改后的情况,并进行仔细对比。
会上,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人详细说明了整改情况,称目前已拆除“金界壕”遗址墙体上和保护范围内的26根电线杆和1台变压器,已要求和督促牧民对拉设网围栏、牲畜践踏和堆放牛粪的行为进行整改,并对辖区内“金界壕”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公告公示,更新了责任牌,设置了警示牌,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对保护标志牌和界桩重新描画上色,同时对马背文物保护队员进行调整和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巡护工作。听证人员一致认可行政部门针对“金界壕”遗址保护的整改工作,希望今后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采取更多措施保护好“金界壕”遗址。
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关注“金界壕”遗址的保护工作,立足检察职能,更好地守护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