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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职业背贷人陷阱,贷款诈骗担刑责!

  □本报记者  王皓

  【案情】

  招募职业背贷人配合中介向银行贷款,放款后直接分成,“配合=拿钱”?注意,这样可能陷入职业“背债”陷阱,背贷人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贷款能力,仍配合相关人员骗取贷款,不仅要承担偿还贷款责任,还涉嫌犯罪。近日,赤峰市宁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职业背贷人贷款诈骗案。

  贷款诈骗团伙以房产中介、贷款中介、包装公司名义,寻找到无固定收入、无房产、无财产的背贷人,在多家银行骗取房屋按揭贷款、房屋装修贷款。被告人甲即背贷人在贷款诈骗团伙的主导下,先参与“零首付购房”,后使用虚假证明文件,以房屋装修为由,在银行诈骗装修贷款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甲从中分成人民币3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贷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追缴被告人甲全部违法所得,判令其退赔被害银行的经济损失。

  【说法】

  法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法官表示,从表面上看,职业背贷人是一个赚钱又省力的机会,但事实上是一种新型诈骗手段。其途径是先由中介公司选取无固定收入、无房产、无财产的人作为背贷人,然后中介公司通过伪造、夸大背贷人的资产情况、职业背景、个人经历、社会关系等信息,让背贷人从银行违法获取房屋贷款、装修贷款等高额贷款,最后贷款的绝大部分被房产中介、贷款中介等瓜分,背贷人象征性地得到一小部分佣金。贷款一旦逾期未还,背贷人就会变成失信人,将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包括信用记录受损、财产被冻结、被强制执行等,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等。本案中的职业背贷人甲一时贪利,成为贷款诈骗罪的共犯,最终不仅要受到刑罚,还将承担巨额贷款的还款责任。在职业背贷人的骗局中,由于中介公司选取的背贷人都为低收入群体,基本没有偿还能力,其本质目的就是逃避债务和执行,最终导致银行形成坏账和呆账。加上所贷款的房产价值虚高,导致金融系统中不良贷款增加,极有可能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而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法官建议,广大人民群众要擦亮双眼,提高风险意识,识破职业背贷人骗局,尤其在非法利益的诱惑下,一定要看清事实,不要铤而走险,滥用自身信用身份,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因一时的贪念使自己身陷囹圄而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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