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防范意识 避免经济损失
非法集资诈骗在生活中经常遇到,它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提醒:面对投资理财、买卖股权等集资诈骗的种种套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莫贪图高额利息,避免财产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