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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花开幸福长 团结奋进向未来

  □本报记者  李存霞  通讯员  张佳宾

  在内蒙古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从草原深处到城市街巷,从工厂车间到校园课堂,从节庆舞台到创业工坊,处处涌动着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暖流。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绘就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壮美画卷。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把稳团结进步“方向盘”

  把稳方向之舵,方能破浪前行。内蒙古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领域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

  政治责任层层压实——

  自治区党委切实肩负起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主体责任,精准谋划部署新时代民族工作,出台《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毫不偏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

  工作格局不断完善——

  创造性赋予各级党委办公厅(室)负责各项工作贯穿主线职责,赋予各级党委统战部门负责民族工作贯穿主线职责;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纳入各级党政部门“三定”规定、行业规章和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和民委委员制作用,■下转第7版  ■上接第1版  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新格局。

  体制机制持续健全——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清单,把“四个特别”要求作为干部考察重要内容。通过完善考核办法、强化政治监督,形成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主线要求落地生根。

  构筑共有精神家园

  凝聚同心同行“向心力”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物古籍巡展,让广大观众深入理解古籍中蕴含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乌兰牧骑深入农村牧区、城市社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党的创新理论、讲述民族团结故事;“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摄影作品展,让观众在光影之间感受“四个与共”的深厚情谊……

  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立足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内蒙古深耕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与宣传教育,让“五个认同”深深根植于各族群众心中。

  理论研究走深走实——建成国家级、自治区级各类研究基地21个,成立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形成“研究中心+基地联盟+研究基地”的协同研究机制,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

  宣传教育入脑入心——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教育体系,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先行区三年行动,在高校全面开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必修课,打造“石榴红”等特色思政课程;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等主题宣讲,主流媒体长期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专栏,让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

  文化交融有声有色——深挖中华文化资源,出版《共有精神家园·撷英内蒙古》等精品读物;成功举办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活动,广泛开展各族群众共享共乐的文体活动;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架起沟通桥梁、增进文化认同。

  推动共同繁荣发展

  夯实共同富裕“压舱石”

  今年5月,“民营企业进边疆·内蒙古行”活动在巴彦淖尔市举行,现场签约项目40个、总金额达517.2亿元,为边境地区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发展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金钥匙。内蒙古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大力发展特色产业,让各族群众在共同走向现代化进程中共享发展成果。

  “十四五”期间,累计向20个边境旗(市、区)安排转移支付216.74亿元,加快完善“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边境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各族群众乐业兴边。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打造同心创业文化街区,培育“金石交”民族手工业品牌,带动450余人就业;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实施“蔬香行动”,建设石榴籽戍边温室菜棚,让1048名边民受益……“十四五”以来,内蒙古累计下达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5.39亿元,实施项目3640个,惠及各族群众457.9万人次。

  同时,内蒙古大力支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认定民贸企业835家、国家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103家,累计下达贷款贴息引导资金11.77亿元,撬动贷款1792.43亿元,带动就业21.76万人。

  “十四五”期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等3个地区入选国家共同现代化试点,兴安盟阿尔山市、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入选国家首批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试点,各族群众在经济发展中不断加深情感联结,实现互利共赢。

  深化交往交流交融

  共绘守望相助“同心圆”

  冬至时节,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三顺店社区开展“冬至浓情融邻里”主题活动,工作人员和各族居民欢聚一堂,一边包饺子一边拉家常,并为高龄、独居老人送去美味水饺和暖心关怀。

  “生活在这个温暖的大家庭,很幸福!”一位老人激动地说。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不断拓宽全方位嵌入实践路径,促进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上深度互嵌,形成守望相助、手足情深的生动图景。

  出台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指导意见,深化“六个一百”平台建设,打造“红石榴+”等平台载体2057个。推进各族学生同校共班、混班混宿,完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民族团结之花在日常交往中绽放。

  深入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培育自治区级试点项目358个、国家级试点项目11个。组织开展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跨区域活动5000余次,累计覆盖各族青少年超过500万人次;打造327条精品研学路线、125个旅游交融品牌;163处文博场馆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价值内涵,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引领工程,深化“8+N进”创建模式。“十四五”期间,65个地区和单位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4个集体和17名个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培育标杆式品牌526个。

  提升法治治理水平

  筑牢长治久安“防护网”

  法治是民族工作的重要保障。内蒙古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持续健全民族事务依法治理体制机制。

  出台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民族政策法规体系,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制定法规、政策的前置审核条件,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审核评估机制,各级民委全程参与规划和项目审核,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围绕主线推进;将民族事务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打造“石榴花开 治理有方”基层治理样板,扎实有力推进基层治理。

  风好正是扬帆时,策马扬鞭再奋蹄。站在新起点,内蒙古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各族儿女将手牵手、心连心,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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