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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建设

  ◎马浩洋

  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内蒙古自贸试验区)承担着深化对俄蒙开放、探索制度型创新的重要使命。内蒙古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离不开规则支撑,跨境自贸区面临的社会治理复杂问题也需要妥善解决,制度红利的释放与边疆的安全稳定,都迫切要求法治体系的配套跟进。

  在立法层面,为加强地方立法、建立公正透明且体系完备的法治环境,应尽快将内蒙古自贸试验区专项条例列入自治区立法审议项目。在管理体制方面,三大片区目前仍依托属地政府职能部门行使审批和执法权,行政层级有待进一步理顺。在司法保障方面,跨境纠纷处理仍沿用常规做法,与自贸试验区对专业化司法服务的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借鉴上海、海南等自贸试验区建设经验,在正式条例出台前,可作出在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为跨境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等改革事项提供合法性空间。在组织管理方面,应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片区层面设立具有独立行政主体资格的管委会,赋予其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和国际招商的职能。针对涉外法律人才不足的问题,可组建智库联盟,整合高校和实务界力量,为处理双边贸易规则提供专业支撑。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利用数字化手段建立跨境贸易合规监管平台,推动海关、税务、外汇数据互认,降低企业的制度性成本。依托内蒙古的区位优势,组建中蒙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构建高效便捷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守牢开放发展安全底线。要建立中蒙俄边境法治协作机制,通过双边或多边执法合作协议,在扩大开放的同时有效管控风险。要在法治框架下推行绿色合规评价,对资源加工类项目实施环境负面清单管理,确保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动态平衡。大宗能源贸易和跨境数据流动也需要专门的法律保障,可出台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涉及国家安全和能源安全的敏感数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强化社会治理法治供给。随着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外籍劳务人员将不断增多,劳务纠纷、权益保障等问题需要提前规范,应制定跨境劳务派遣与权益保障管理办法,在薪酬支付、社会保险、工伤维权等方面形成完整的法律链条。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可探索建立中俄、中蒙之间企业与个人的跨境信用互认机制。同时,设立多语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边民交易和企业合规提供法律援助。

  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的基石,也是平衡开放与安全的关键。只有加快构建层次分明、衔接国际、兼顾发展与安全的法治保障体系,才能真正释放制度红利,为全国沿边自贸试验区建设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这需要立法、行政、司法及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在改革探索中不断积累经验,逐步完善。

  【作者系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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