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蒙古依法治理 16.9万公里 农村牧区公路

  新报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郑慧英)  8月24日,内蒙古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条例》新闻发布会,发布该条例制定背景、编制原则及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

  据了解,通过几年来不懈努力,内蒙古农村牧区的公路交通运输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2020年年底,农村牧区公路总里程达到16.9万公里,所有苏木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全部实现通硬化路,农村牧区的道路运输通行环境发生了历史性变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立足实际,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公路立法,提高农村牧区公路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自2018年开始,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行业和社会意见,借鉴区内外先进经验做法,通过3年多努力,于2020年11月26日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条例》的出台,是推进内蒙古农村牧区公路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开创了内蒙古依法治路的新局面,有助于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农村牧区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方面的职责,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内蒙古·综合
   第03版:首府看点
   第04版:内蒙古·法治
   第05版:新报调查
   第06版:公益广告
   第07版:要闻
   第08版:健康
   第09版:中国·综合
   第10版:世界·综合/广告
   第11版:中国·关注
   第12版:钩沉
   第13版:汇生活
   第14版:声音/广告
   第15版:娱乐汇
   第16版:劲爆体坛
内蒙古28名违规教师受到处理
内蒙古依法治理 16.9万公里 农村牧区公路
16家旅游景区拟确定为国家4A级和3A级
内蒙古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清零
杨占君:怀医者仁心 行师者厚德
安公高速公路项目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