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治区住建厅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规划》(简称《规划》),《规划》中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城市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乡村进入提升建设水平、推动全面振兴,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迈进。为突出规划的支撑性和引领性。《规划》共设定房地产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业、宜居环境、城乡建设管理4大类33项指标,其中预期性指标27项,约束性指标6项,并设置11个任务专栏。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预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绿色建材推广面积各1000万平方米。力争到2025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项目占比、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四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30%,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同时,要打造绿色低碳城市。力争到2025年,全区城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5%、绿化覆盖率达到39%。全区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地级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县城达到70%;同时,大力推进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控制县城开发强度,促进县城建设与自然环境相协调,推进县城内生态绿道和绿色游憩空间等建设。大力发展县城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构建县城绿色低碳能源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