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检索了多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
在江苏,相关管理规范划出加装行为的边界。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不得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江苏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钟楼大队一中队指导员邢立表示,加装全包裹式挡风被有很大安全隐患:改变车辆外观,影响车辆技术参数;风雨天气时,大风会增加车辆阻力;发生紧急情况时,骑行者受挡风被影响,来不及反应或反应迟缓。
今年施行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加装车篷、车厢、座位、照明装置、高分贝喇叭等,同时禁止“其他影响通行安全的改装、加装行为”。条例未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禁止加装挡风被。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黄海波表示,虽然对加装挡风被没有明令禁止,但北京市的法规中对载物有明确限制:使用电动自行车等载物,高度不得超过地面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现实中,一些挡风被由于结构宽大,容易超出这一宽度限制,安全风险突出。
黄海波指出,如果使用的挡风被超出标准,可以被认定违法。如果因为加装挡风被导致事故发生,可能会因此承担事故责任。
实际上,确认有加装挡风被的行为,也不意味着骑行者一定会被罚款。记者了解到,不少地方对于此类情形都是以提醒和劝导为主。
邢立表示,老百姓确实有加装挡风被的需求,只是对相关规定不是特别了解。建议把一体式挡风被改成分体式挡风被。
河南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重点勤务大队一级警长刘照飞也表示,目前当地路面执勤主要以提醒和安全教育为主,如果挡风被明显过宽、过长,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会根据具体情况责令拆除。
黄海波认为,地方的相关管理规定还可以结合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完善,进一步明确规格标准、允许情形和执法尺度。(据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