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对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更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2021年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隆重举行。机关党员、干部集体收看庆祝大会盛况直播……
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会议第一议程,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主题开展交流研讨……
2024年9月14日,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并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专题研讨交流……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常委会党组“第一议题”,作为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培训的“第一课程”,及时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仅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第一年就召开党组会议34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15次,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3次,切实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北京胜利召开,这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史上都是第一次,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的难得机遇,常委会党组及时传达学习和专题研讨,常委会省级领导同志带头宣讲会议精神,协助自治区党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制定出台贯彻落实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并跟进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会议精神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首次提出这一重大论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办好两件大事制定实施了6部促进条例,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前置审核条件、备案审查的重要内容,将工作主线嵌入地方立法,依法积极稳慎做好立改废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把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写入机关“三定”规定,列入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了《关于在人大机关中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机关全部制度文件开展了全面自查和修改工作,有形有感有效贯彻落实工作主线。
坚决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坚持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仅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就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近300件(次),保证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全面增强人大工作和建设成效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质量推进制度建设,既“立梁架柱”又“添砖加瓦”,构筑起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四梁八柱”制度体系。
2021年3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这是细则实施32年来,第六次修正;同年9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定,这是条例实施32年来,第四次修正;
2022年7月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印发实施了《关于在人大工作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见》,这项工作荣获了自治区优秀改革案例……
2024年1月召开的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进行了修正……
作为国家立法机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带头遵守宪法法律,严格执行立法法,以完备的制度体系确保每一件地方性法规都符合宪法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发挥人大常委会立法主导作用的意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立法工作制度。
在监督工作方面,制定、修改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实施办法》等,逐步健全了执法检查选题、组织、报告、审议、整改、反馈“全链条”工作流程,推进专题询问主体、形式、内容、程序、答复的规范化、制度化。
围绕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制定、修改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关于充分发挥新时代代表作用的意见》等。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起草、论证、评估,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已经成为工作常态,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深化“两个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久久为功推进制度建设的成功实践和宝贵经验。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制度执行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一体推进党内法规和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坚决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让法规制度的执行真正严起来硬起来实起来。2023年集中对机关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清理,制定、修改43件。党内法规、机关制度作用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治理效能日益凸显。
坚持把能力建设贯穿始终,不断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
依法完善组织架构,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增设4个专门委员会,实现了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衔接对应;制定工作制度,定期听取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工作汇报,确保人大党的工作始终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
着力改善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年龄、专业、知识结构,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数由65名增加到75名。加强立法人才队伍建设,设立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2条措施,结合实际出台制度文件,努力锻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人大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程序性都很强,只有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才能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着眼拓宽视野、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坚持每年举办代表履职培训班、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班、信息和宣传能力提升班等,常态化开展常委会专题讲座等,进行实实在在的加油、充电、赋能,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坐在办公室碰到的都是问题,下去调研看到的全是办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调查研究作为履行职权的必经程序和重要基础,常委会班子成员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每年每人牵头确定1个课题,带头深入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摸底数、察实情、找真招,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上。
上下同欲者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强化“一盘棋”思想,坚持系统观念和统筹方法,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支持,探索与市县乡地方人大联系、协同、联动的有效机制,加强与自治区“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内蒙古人大与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人大建立了东北三省一区人大工作协作机制和协同立法机制,实现东北三省一区人大交流合作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始终,不断打造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标健全组织体系、教育体系、监管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重要部署,推动人大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开展述职述廉、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持续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交心谈心等制度,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简会议文件、严肃会风会纪,合理安排会议日程,优化会议流程,常委会审议质量不断提升。坚持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加强人大制度研究宣传,坚决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开展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平台,讲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法治故事,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在第31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中,内蒙古人大推荐的6件作品获奖,其中一等奖1件,二等奖4件,三等奖1件。
主动适应数字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加快“数字人大”建设。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查询、监督贯通协调平台、人大代表履职、OA办公、无纸化会议等系统实现了一体化建设应用,信息化建设与人大履职深度融合,为新时代人大工作插上“数字化翅膀”。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机关”的要求,切实加强人大机关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自身建设的成效推动人大工作更好体现实践发展和人民要求,努力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