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9日9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一审宣判后,莫焕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月1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开庭公告称,莫焕晶上诉一案,排期定于5月17日9时,在浙江省高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莫焕晶上诉消息发布后不久,其一审辩护律师王晓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二审莫焕晶家属已经委托了新律师。(王 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