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方新报》报道,失信被执行人王某因担心孩子上大学被拒,主动找到新城区人民法院缴纳执行款项,请求将自己从失信名单中删除。这些年来王某因为被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不能从银行贷款,也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生活中处处受限,非常不方便。
让王某幡然悔悟的,应该是近期广为流传的一则新闻——《儿子今年考上北京知名大学,却差点因爸爸的一个举动无法被录取》。王某欠账不还,甘当“老赖”,已经付出了代价,不仅时时面对债主与法院,更因被纳入失信名单生活处处受限。这些他都不当回事儿,可当事关孩子的前途时,他马上服软。不得不说,“老赖子女不能上大学”的传闻确实具有相当大的杀伤力,对于解决类似执行难的问题一定效果显著。
尽管“有钱供孩子上大学,为什么没钱还账”确实是“老赖”躲不开的诘问,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还不能证明“老赖子女不能上大学”成为惩治“老赖”的通用规则。与孩子上学有关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只有一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有记者对多个高校进行了采访,对方均表示招生录取办法中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也没有因为父母是“老赖”而拒录其子女的情况。
实际上,“一人失信,全家受限”应有严格的限定,不会无限扩大化。尤其涉及子女的学业、前途,更要十分慎重,不能随意株连。但无论如何,父母总应给孩子当好诚信守法的榜样。让他们背负“老赖”子女的名声,即使学习生活不受限制,可对心理健康成长以及人格塑造肯定是相当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