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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车窗抛物

  文/孙维国  画/沈海涛

  8月1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城管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首府将持续整治车窗抛物行为,并在将来启动无人机执法巡查。(8月18日《北方新报》)

  禁止车窗抛物,不但是文明驾驶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规定。每一个驾驶人都要遵守这一规定,拒绝车窗抛物。这既是对规定的尊重,也是对环卫工人的保护,更是对公共安全的维护。

  不管是出于任何动机,都不是违反规定的理由。同样,无论在哪个公共场所,都不能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破坏公共秩序,损害他人利益。对尊重规定的教育固然重要,但教育只是其中的辅助办法,不能以教代罚。在教育的同时,惩处机制必须到位,让每一起违反规定行为,都受到应有惩罚,打破“罚不责众”的群体心态,破除“下不为例”的侥幸心理。

  治理车窗抛物道理依然。这就必须确立法律权威,让禁止车窗抛物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对违反规定者“零容忍”,让车窗抛物者付出代价,而非罚酒三杯,甚至不了了之,才能倒逼漠视规定的人敬畏规定,将规定的权威性真正树立起来,使尊重规定、敬畏规定成为自觉,从而使车窗抛物得到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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