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在山上吃饭,忍不住就点了一盘火腿炒冬笋,火腿切片后肉色显玫瑰红,红白分明,油而不腻,搭配刚从竹林里挖出的脆嫩冬笋,非常下饭。
事实上,上世纪30年代,金华北山也走来一个年轻人,他不是冲着火腿来的,但他却把整个北山比作一只“大火腿”。他说:“北山的名字,早就在我的脑里萦绕得很熟,尤其是当读《宋学师承》及《学案》诸书的时候,遥想北山幽景,料它一定是能合我们这些不通世故的蛀书虫口味的。”所以尽管山路崎岖,但年轻人的兴致丝毫不为所减。游罢北山,北山管理委员会招待这个年轻人吃金华火腿,年轻人极为高兴。他风趣地说,长三百余里,雄镇北郊的金华北山,就是天赐的“大火腿”,够几辈子享受了。这个年轻人就是著名小说家郁达夫。据说,后来他流亡到东南亚,最爱吃的还是来自浙江老家的金华火腿。
提到金华,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并不是什么历代名家,也不是什么风景名胜,他们的脑子里很顽固地驻守着一只火腿。出差在外,别人问我你从哪来,我说金华。他们说不知道。我再说,就是出火腿的地方,他们马上恍然大悟地说,原来是出火腿的地方啊,那我知道。
火腿就像一个琵琶形的红润印章,深深地烙在金华这片土地上,成为一个独特的地理象征。
少时,读梁实秋《雅舍谈吃》,其中有一章节写到金华火腿。字里行间,把火腿写得鲜美无比,我一读再读,居然像是赴了无数次的火腿宴席。特别是他写“有一次得到一只真的金华火腿,瘦小坚硬,大概是收藏有年。菁清持往熟识商肆,老板奏刀,砉的一声,劈成两截”这一段,真是有声有色有形。文章说到老板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嗅了又嗅不忍释手,他要求把爪尖送给他,结果连蹄带爪都送给他了。他说回家去要好好炖一锅汤吃。”十二三岁的我,读到这组文字时,差点流下口水来,好希望也能得了这么一只连蹄带爪的火腿尖,好好熬一锅汤,然后一口气全吃到肚子里。
据史料考证,金华火腿始于唐,距今已有1200多年历史。唐开元年间,陈藏器在《本草拾遗》中说:“火骽”,(据《康熙字典》,骽、腿通用)产金华者佳。而民间传说中的金华火腿的由来,则与宋代抗金名将宗泽有关。话说义乌人宗泽从抗金前线回到家乡,经常买些猪肉请乡亲们腌制起来,带出去馈赠亲友和自己的部下。这种腌制后的猪肉,将士们吃了赞不绝口。据说宗泽曾挑选了一批特别好的献给朝廷,宋高宗赵构见此肉色泽鲜红似火,就命名为“火腿”。明朝诗人张岱曾为金华火腿作过一首诗:“至味惟猪肉,金华早得名。珊瑚同肉软,琥珀并脂明。味在淡中取,香从烟里生。腥膻气味尽,堪配雪芽清。”
由于所用原料和加工季节、腌制方法的不同,金华火腿有许多不同的品种。在隆冬季节腌制的,叫正冬腿;将腿修成月牙形的,叫月腿;用前腿加工,呈长方形的,称风腿;挂在锅灶间,经常受到竹叶烟熏烤的,称熏腿;还有为了增加香味,与狗腿一起腌制的,称戌腿。现在金华制作火腿用得最多的是两头乌的猪后腿,此腿体形适中,皮薄骨架小,腿心丰满,是制作火腿的理想原料。
明末清初的戏曲家李渔是个不折不扣的美食家,他出生在火腿之乡兰溪下李村。他在饮食上主张“自然、本色、天成”。他吃火腿不喜花杂的配料,赞成单独蒸煮,以品尝火腿的真味,甚至用以佐茗细嚼,可见李渔是懂享受的人。日常的菜肴中,火腿用得最多的是厨师吊汤,虽说以火腿命名的菜肴多达二三百种,但很多时候火腿只是配角。只有李渔这样的吃法火腿才是主角。
真正会吃火腿的还有鲁迅先生,据说,他是做“清炖火腿”的能手。1929年,他从上海回北平探亲,就亲手做了“清炖火腿”,并对家里人吃火腿“千篇一律总是蒸”的做法感到惋惜。他在北平生活时,常常亲手做“干贝炖火肉”招待朋友。
《红楼梦》里写有关金华火腿的菜肴十多种。“火腿炖肘子”“罗汉跳墙”“火腿鲜笋汤”等,第58回写宝玉爱喝火腿鲜笋汤,喝得太快反被烫着了。第87回中写到“火肉白菜汤”,以火腿提鲜,给病后黛玉提振食欲。这说明火腿在清代是大户人家厨房的必备食材。文/李俏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