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21年,呼和浩特市城管局联合市教育局,确定60所学校试点可回收物自助投放点“阳光房”模式,深入探索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在2021年基础上,今年又确定100所中小学,通过设置“阳光房”回收模式,教育和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达到“1带N”(一个学生带动N个家庭成员)的效果。
其中,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上学期收集了1.7吨可回收物,产生了1640元的环保收益,是校园试点可回收物自助投放点“阳光房”模式的积极典范。
“试点学校按照干净干燥无异味的原则进行可回收物收集,主要共有14类可回收物,我们会定期收走可回收物,拉回分拣厂称重反馈数据和收益,学校可以将垃圾分类的收益用作班费,也可用作奖励。”呼和浩特市垃圾分类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学校科学管理,积极引导,就能实现学校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