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启动 清明节期间应急值守 |
本报4月2日讯 (记者 霍晓庆)为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确保清明平安,4月2日8时至4月4日16时,自治区民政厅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值班电话为0471—6610384、6945122(传真)。
应急值守工作由民政厅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担负,负责掌握全区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民政部和自治区各盟市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各盟市民政局也建立了节日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应急值守,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和人口较集中的盟市旗县也提前设定好了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场所都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