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3日


我区探索建立防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

《内蒙古日报》(2017年4月3日) 02版

本报4月2日讯 (记者 章奎)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成果,我区正在探索建立防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

据了解,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7类人被界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

长效机制将从严格工资发放管理、严格离岗人员管理、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组织领导几方面着手建立,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办理进人手续,严格执行公务员登记制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统计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采集、更新在岗人员信息和工资发放信息,逐步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在岗、工资发放和人员交流等情况年度内部公示制度。加强考勤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备案。加强考核工作,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人员晋升、岗位和工资调整紧密挂钩。完善人员流动管理机制。对占编“吃空饷”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核减相应编制和预算,并收回空余编制。长效机制还要将预防、治理“吃空饷”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