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制度”保障基层党建落在实处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局党委制定了《青山公安分局党建工作四项制度》,即局领导党建工作包片制度、局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档案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设立党费缴纳日规定。为了把《党建工作四项制度》落到实处,分局党委制定了《青山公安分局党委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及党建包片工作制度记录册》,规定必须由所在党支部专人按照要求对领导的工作轨迹进行全程记录,形成簿册。党委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季度进行点评。 (郭宝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