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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烂的债

    □刘泷

    那时候,爸爸是我们铜台沟村大队书记,叔叔是第一生产队队长。那年,为闯出一条致富路,在一个难得的早春二月,爸爸组织人在叔叔的生产队试探着畦了一畦子亘古未有的人参。经过一春一夏的目光的热切与汗水的滋润,初秋,人参渐渐青翠、妖娆,像一棵棵飘动的火苗,燃烧着全村人致富的希望。

    爸爸带人把人参的棵数一棵棵仔细查好,挂了纸片,并在大队部的大喇叭上以及墙壁的板报上宣布与张贴了一条规定:这人参属于全村的摇钱树,任何人不得损害,否则,每棵罚款十元,绝不姑息!

    当时,村民挣工分,每天八分,每十分才五角钱,十元的数目顶天大!也是“寸”了,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叔叔家里的一头猪从圈里跳出去,居然翻越山梁,像有坏人指引着一样,兴冲冲来到人参畦子边沿。幸亏发现及时,等大家赶到,这饥饿而败家的猪已经糟践了整整十棵人参!

    叔叔傻眼了。

    叔叔根本拿不出钱来。叔叔家五个孩子,上学的、在家的,嗷嗷待哺的,婶子因做节育手术留下后遗症,躺在炕上。

    叔叔找到爸爸说,大哥,我也想包赔大队的损失,但我的情况你也知道,你自己照料着办吧。

    爸爸身边的人也说,算了,不了了之吧。

    爸爸没辙了。爸爸什么也没说。

    年底,爸爸支自己的工资时,本想给叔叔把罚款垫上,但他的工资和一名生产队的社员差不多,他挣整个大队六个生产队工分的平均数,一年下来,勉强将近五十元。考虑到家境的窘迫和临近年关,这些钱也是杯水车薪,无奈之下,爸爸给会计打了一张一百元的欠条,为叔叔缴了罚款。

    后来,爸爸老迈退下来,不当支书了,我却通过考试,成了乡政府的招聘干部。不久,爸爸去世,在弥留之际,他对我说,都说人死债不烂,我还欠大队一百元钱,你要替我还上。

    我郑重地颔首,叫他放心。

    我尽管每个月挣三十七元五角钱,但仍旧在年底含着热泪,去大队找会计完成了爸爸的心愿。

    后来,叔叔被评为自治区植树造林模范,上面发给他二千元奖金。叔叔回村就把奖金悉数送给了学校。叔叔说,当年,村里人没有追究我,但那笔债是不能烂的,我要加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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