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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本报记者  白丹

  包头,“烈日风暴”专项执行行动如火如荼展开;兴安盟,为期一年的“决胜兴安”执行行动,全力攻克“执行难”;呼和浩特,“执行攻坚月”专项行动,形成了打击失信行为的强大威慑力……

  自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郑重承诺以来,我区三级法院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上下同心,一鼓作气打好执行攻坚战,全力以赴,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战。” 7月17日,在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决胜“三大歼灭战”的启动仪式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再一次发出了全区法院执行攻坚的动员令。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为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全区法院戮力同心,决战决胜执行难。

  综合治理  建立破解大格局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是这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

  执行难成因复杂,是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叠加、交织在一起,在执行环节的集中体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仅依靠法院单打独斗无法真正解决,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汇聚各方合力,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2017年,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转发了《自治区高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就基本解决执行难进行专题调研,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已初步建立。

  法院担负着解决执行难的主体责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要求,各级法院“一把手”必须亲自上阵、亲自指挥、亲自协调,亲自把脉“执行难”,真正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抓好抓实。

  截至2018年6月10日,全区共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执行活动和集中执行活动260次,执结案件47179 件。

  信息化建设  为破解执行难“插上翅膀”

  近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承办了一件民间借贷案件的执行案件,被告人云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向关某借款22万元,后来生意失败,云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拒不偿还。进入执行程序后,包头九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运用执行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云某得知了躲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后,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为执行查控工作插上了现代化的“翅膀”。近年来,全区法院始终坚持建设与运用并重,狠抓执行工作信息化,促进信息化与执行工作的高度融合,为解决执行难提供科技支撑。全区各级法院已经完成最高法院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的“总对总”对接,财产查控工作更加快捷,便利、准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成对接,形成了全区三级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确保了执行案件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充分发挥了执行指挥中心的服务功能,化解案多人少矛盾、最大限度减少消极执行的发生。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还不断加强与公安、银行、国土、住建等部门网络查控对接,努力解决人难找、财产难查的问题。2017年。全区法院利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案件219103件,法院通过网络冻结扣划108亿元。

  联合信用惩戒  让老赖处处受限

  “法官,在九寨沟旅游,想回家买不了机票了,我想尽快履行执行义务。”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接到了一位失信被执行人的电话。原来,这名老赖去九寨沟旅游,准备返回时被机场告知他已被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乘坐飞机,无奈之下他只得向法院“投降”。

  联合惩戒、织密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网络,极大地压缩着“老赖”们的生存空间。2018年5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会同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电视台腾格里新闻网、正北方网等单位协作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建设,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老赖”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乘坐飞机、买房买车、旅游度假等高消费行为受到限制,以此倒逼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正在形成。

  除此之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还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与自治区发改委“信用内蒙古”平台的合作,实现了失信被执行人数据信息的实时推送,通过“信用内蒙古”平台,推送到全区各行政单位,使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受到全面限制,形成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大合围之势。

  规范执行行为  让执行权“阳光透明”

  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基本解决执行难,不仅需要大格局的执行环境打开局面,也需要严标准的制度规范来保障实施。

  2016年6月,全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正式启动,实现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这个互联互通的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对内是“千里眼”和“显微镜”,对是否存在违规执行、消极执行等一目了然;对外,这个系统与执行公开系统无缝连接,自动地向当事人推送相关信息,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2018年4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四个巡查组对全区57家中基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进行专项巡查。巡查组采取对照系统检查,对照案卷检查和实际操作检查为主的“两对照一实操”方式,并结合带案督察、回访当事人等形式对受检法院进行了严格检查。通过此次巡查,有效地规范了法院的执行行为。

  2018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还出台了多个规范性文件,在执行管理和执行规范化建设的道路上迈出一个个坚实的脚印——

  针对各地法院执行案卷装订混乱,卷宗材料不全等问题,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对执行卷宗装订、档案管理提出了规范要求。

  针对案款流转时间长,“一案一账号”系统使用不熟练的问题,制作了《全区法院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系统业务流程常见问题及解答手册》,开展了全区法院“一案一账号”系统培训,有效推动“一案一账号”案件管理系统的实际应用,筑牢了案款管理制度铁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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