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民法典不能止步于颁布,不能只停留在纸上,还必须让其“活”起来、“落”下去。
创新普法,让民法典“活”起来。知法是用法的前提,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在各领域各层面精心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全力做好民法典普法工作。大量资料、生动案例和翔实数据所对应的,应该是通俗易懂、多种多样、细致生动。如此普法,才会让一部法典在人民群众之中产生逻辑认知到行动自觉的转换。让一部法典既有力度也有温度,不是把它印刻在书本上,而是铭记在人们的心中,因此要加快形成人人学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的生动局面,创新普法工作应始终是“进行时”。
带头示范,让民法典“落”下去。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执行,政府、司法机关及法律专业机构必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要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标杆引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执行。
民事活动事无巨细,人民利益至高无上。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一定要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出发,多措并举,努力使文本上的民法典真正“活”起来、“落”下去,努力做到让群众有感、让社会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