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6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59人,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波、李荣禧、廉素、张院忠、和彦苓,秘书长施文学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奇巴图,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列席会议。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廉素、奇巴图分别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人员情况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成涛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郝影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白永平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4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石继安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赵大勇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编制情况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孙炜东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苏木乡镇、旗县(市、区)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等5个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炜东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盟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各设区的市、计划单列市和自治旗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