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有“杀猪盘”诱导恋爱对象投资赌博,现实中有“姨娘”包办婚姻,骗取彩礼、介绍费,直到人财两空,才明白终究是错付了。诈骗手段五花八门,当不法分子邪恶的目光开始盯上人类的基本需求——婚恋需求,很多人不禁慨叹找个媳妇真心不易,欺骗感情实在可恨。
这起涉及巴彦淖尔、包头和甘肃武威、新疆喀什等地,致23名男性受害的系列诈骗案被中央电视台、新京报等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公众号转载相关报道后,评论区可谓群情激愤。网友一方面惊诧于骗子无孔不入,防不胜防,直言“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一方面担忧,骗婚对受害人不仅造成钱财损失,更造成情感伤害,导致信任危机,影响社会安定。
有专家表示,骗婚现象频发的原因,首先是目前城乡部分地区男女比例失调,造成部分群体渴望婚姻与结婚难之间的矛盾,其次与我国的立法司法制度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由于举证难、执行难,受害人难以通过有效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致使相当多的骗婚人心存侥幸,游走在违法的边缘,因此要积极探求从法律层面规制骗婚行为。
但立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更有效有力的法律出台前,司法部门要善于运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捍卫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们知道,法律体现着正义,但这也要人能正确地运用它。法律的工具性必须经由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执行,如果没有合适的执法机构和执法者,再好的法律也将成为一种摆设,成为装点法治社会的道具。
当道德不足以约束失信者的时候,就该法律上场了。基于我国并没有对以缔结婚姻关系进行诈骗的行为作明确具体的规定,司法部门应该充分运用目前刑法中的诈骗罪和婚姻法中的返还彩礼和无效婚姻相关条款,对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顶格处罚,形成有力震慑。
高举法律之剑,给骗婚者致命一击,保护的不仅是部分农村家庭举全家之力筹集的一笔笔彩礼,更是大龄青年为爱情飞蛾扑火的一颗颗真心,以及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