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控区域内社会面发生最后一例阳性感染者之日起,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封控:近14天区域内无报告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有密切接触者和高风险人群均得到有效管控;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区域内所有人员(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滞留游客、货车司机、施工人员、下沉干部)解封前连续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经专家组开展综合评估并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满洲里市现场处置工作专班同意后,即可将封控区调整为管控区,按照管控区进行管理(经专家组评估后,也可调整为防范区,按照防范区进行管理)。
若区域内再连续7天仍无新增阳性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且解封前全员核酸检测为阴性,经专家组评估并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满洲里市现场处置工作专班同意后,即可调整为防范区,同时按照防范区进行管理。
管控区自11月27日实施管控之日起,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管控:近14天区域内无报告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有密切接触者和高风险人群均得到有效管控;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区域内所有人员(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滞留游客、货车司机、施工人员、下沉干部)解封前连续两次(第12天、第14天)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专家组评估并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满洲里市现场处置工作专班同意后,即可调整为防范区,按照防范区进行管理。
满洲里市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均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理,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