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财政专项资金“真金白银”的投入,推动企业真正成为了科技投入、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实施“标志性项目”、形成“标志性成果”、打造“标志性创新团队”。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多项措施让创新不问“出身”落到实处,在全区率先出台落实“科技兴蒙行动”科技新政30条,实施“八大行动”,形成“1+N”为统领的系列改革举措,对各类科技创新活动给予财政经费奖励支持,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全市科技创新环境持续优化,助力鄂尔多斯营商环境评估综合得分继续位居全区第一。实施政策敲门找企业行动,编印《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惠企政策汇编》《鄂尔多斯科技惠企政策指引》,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首先,体现在体制机制增活力上。在全区率先建立“揭榜挂帅”机制,为敢创新、善创造、出成果的创新主体提供公平的创新环境。去年以来,以“揭榜挂帅”支持6大类项目创新主体4700余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撬动创新主体投入科技创新1.1亿元。
其次,创新主体强动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规上工业企业“三清零”等专项行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支行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创新贷、科技小额贷、专利质押贷等科技金融产品,使用再贷款、再贴现、创业担保贷款等开展金融支持。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分段补助,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支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励补助办法》,开展科技资金后补助。2021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78家,452家规上工业企业中有117家实现“三清零”,新增40家,企业创新活力突显。
再次,在人才培引聚内力上发力。鄂尔多斯市出台人才新政30条,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引育行动,全力构筑科技领军人才集聚地,建成全区首家国家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聘请6位院士为市政府科技顾问,引进科技领军人才17人、科技创新人才团队7支,培养国家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人。开展跨界别、跨领域选派科技特派员,加大对技能型人才的选派力度,将服务领域从农牧业领域拓展到工业、服务业等领域。推进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改革,出台《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项目资金使用“包干制”,大幅度下放资金管理使用权限,给科研人员松绑,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