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乌海市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员介绍,医保异地就医转院手续取消后,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政策范围内个人先行自负比例统一调整为10%;未备案返回参保地经办机构结算的,政策范围内个人先行自负比例仍为30%;符合报销政策的门诊票据,同住院费用个人自负比例一致,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结算;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按原政策执行。
今年以来,乌海市医保部门不断深化医保改革,按照“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即时开通、即时享受”的原则,通过优化跨省就医备案流程、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一系列医保惠民举措,确保参保群众可及时享受异地就医结算待遇,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