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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见】

年度总结不能炮制“亮点”

  ◎文艳

  岁末年终,又到了总结年度工作的时候,各种评比渐次展开,各项考核也接踵而至。每到此时,总有个别干部开启“闪光灯”模式,为年度总结寻找亮点,甚至刻意炮制“亮点”,以求晒出成果。

  想要在总结中体现亮点本无可厚非,但追求亮点也该有端正的态度和正确的出发点。各种亮点、经验、典型的产生,本来是工作成绩的重要体现,工作总结中有亮点往往代表有创新、有成效。亮点是干出来的,不是编出来的。工作总结中的亮点应当建立在为群众办实事、为发展出实招的基础之上,造“盆景”、玩“概念”、搞“材料装修”,诸如此类脱离实际、远离群众的亮点,既经不起认真推敲,也不可能赢得民心。

  我们追求的亮点,应该是实实在在造福百姓、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而不是华而不实、动机不纯、投机取巧的亮点。一些人错误地认为,凡事要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就必须拿出亮点,这样才能拿出政绩、摆上桌面,于是仅仅把目光放在亮点上,干工作想事情,唯亮点马首是瞻,抛弃了脚踏实地的作风,而专搞一些华而不实的花架子。

  基层干部的精力总是有限的,留痕、填表、编材料、造亮点的任务重了,牵涉的人手多了,会浪费多少生产力、拖慢多少办事效率?长此以往,必然在无形中加大了基层负担。基层干部疲于应付上级的“亮点期待”,每天钻研怎么造亮点、树典型,本该为群众服务的时间也会被亮点挤占。然而,仅靠形式主义打造的亮点,终究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难以经受住时间的考验,即便在汇报材料中为工作临时“贴金”,恐怕也难以让百姓满意。

  工作亮点是实实在在干出来的,不是靠虚头巴脑的工作总结写出来的。工作不出成效、不提质效,总结写得再天花乱坠,人民群众也不会买账。想要工作有亮点,最根本的还是要用心用情。本着为民服务的原则,用心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用心寻找突破口、切入点,探索并积极落实可行性强、具有创新性的举措,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我们的工作才能提质增效,实现突破性进展、创造性发展,打造出人民群众认可的亮点、交上一份亮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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